问题 | 公司转让欠款找谁要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企业转让事件中,原有公司的负债应由新的公司进行负责。
这是由于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只要法人主体存在,那么相应的债务便仍然需要由该法人主体来承担。 当公司股权发生变更时,公民个体所承担的责任并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 若涉及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所隐含的负债问题,则应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假如股权转让协议未对此类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公司承担了责任之后,仍可依据法律的规定向原先的公司股东进行追偿,寻求他们对股权转让协议中违约行为所引起的赔偿责任。 诉讼法规定,时效期限将会从受害人得知或最迟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侵害以及对应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法律另行规定,则将遵照其执行。 然而,如果自权益遭受损失之日开始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之久,那么社会法院将不会对当事人的请求给予保护;但若是有特殊情形,公开法院则可以根据受害方的申请,酌情考虑是否对延长时效期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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