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公证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有任何法律行为及拥有法律意义之文书与事实经过公证认证,国家将确认其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而在法律层面产生可信的证据效力。
2.若依照现行法律明确规定,某种法律行为必须经由公证认证方能生效,那么公证认证便成为了此类法律行为得以实施的必要前提条件。 3.对于文书而言,例如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权利义务关系无异议且经过公证认证具备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出裁决。 4.经过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应被视为确定事实真相的依据,除非存在充分的反证能够推翻上述公证结果。 5.对于经过公证的以支付为主要内容并且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如果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或履行不当,债权人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若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备法律效力,则应遵循相关规定。 7.若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存在错误,他们有权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8.若当事人或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持有争议,他们可以就此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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