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破产事宜中的债权人享有三年的起诉时效,且此等时间期限应是从债权人已知悉或应该知晓其自身权益已遭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存在的日期开始计时。
若在发生破产后,债券人未能及时回收债权,那么自其权益受损日算起达到20年以上,则人民法院将不会提供司法救济。
不过,在此特别情形下,倘有权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可能会作出适当的延期决定。
当诉讼时效超过时,如双方当事人仍无法达成和解协议,债权人可考虑向对方发送催收逾期账款告知书。
一旦欠款人在该文件上签署或盖章,就该被认作对于原有债务的
再次确认,而这过程将为双方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立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