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怎么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当事人逾期偿还贷款所应承担的利息之计算办法如下: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则在正常利率基础上进行双重计算后的该段时间的利息将视为滞纳利息。 而所谓的“双重计算”,即是相对于未偿还的款项而言,将其利率提高至一般利率的两倍。 如此计算出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应如以下公式表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借款人尚需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中与借款有关的且不包含普通利息的其他货币债务)×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逾期还款时间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司法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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