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工程款索回事务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行之有效的方式:
首先是充分运用我国现行法律所赋予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其次,我们也可以通过提起代位权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部分发包方会以无法收回外债或者资产不足等为借口,声称无力支付工程款项,针对这种情况,承包方应依法依规地发起代位权诉讼;另外,我们还可以选择直接起诉。若经过诉讼程序胜诉之后,发现发包人无可供执行的财富时,但发包人却对其他第三方负有已到期的债权。在此种情境下,承包方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强制执行到期债权的请求,并要求由该第三方向承包方直接履行相应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