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如何申请执行欠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被执行者无法承担债务且拒绝工作,您可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之财产线索以便诉讼团队进行合法执行。若法院未能有效执行相关任务,您亦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异议并请求其监督和干预案件的推进流程。
然而,倘若对方确实无力支付债务,此时您将只得等待对方具备足够履行能力后再次提出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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