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是不当得利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拾得遗失物品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之范畴。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不当得利系无合法渊源、对第三人造成损害而后获得的利益。 按照不当得利四大构成要素来看,即必须满足一方从中获益、另一方产生损失、获取利益与受损之间具备直接的因果关系以及获利行为缺乏正当合理性这几个方面。 然而,在面对遗失物品时,其并不契合上述构成要素所定义的不良得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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