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十年前发生的借款,如今仍然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通常情况下,针对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应遵循3年这个期限。
然而,在这十年内若原告始终采取过相应的催款行动,如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则这些行为均可作为原告在诉讼时效期内曾经主张权益的证明,进而导致该借条的诉讼时效重新起算为三年。
假如债权人确实在三年后仍未曾与债务人取得任何联系,那么诉讼时效将被认定为完全期满。
然而,倘若在此情况下,债权人能够与债务方就偿还事宜进行谈判并成功达成新的还款协议,那么将有可能再度建立起新债权债务关系,并依然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