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支付令费用由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需要缴纳100元申请费用,如因债务人异议导致督促程序终结,该费用将有申请人承担;若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则费用由债务人负责。
请注意,债务人需在收到支付令后的固定期限内,即15日之内偿还欠款或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异议以陈述理由。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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