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有权意味着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法领域中,我们将为合同规定的特定索求称为合同债权。
此种权利允许债权人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债务方提出支付等要求,并对其拥有保留权利。 关于合同权利,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合同债权属于一种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请求权; 其次,它具备接收对价的受领权限; 再次,合同债权为相对性的权利,只能针对特定的债务人行使;此外,合同债权具有普遍的平等特性; 最后,合同债权还包含请求权力、强制执行能力、基于法律自动实现的能力、处分权能以及主张权能这五个方面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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