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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务人的相对人是谁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债权人方面,其人员范畴可囊括国家机构、企业团体乃至普通民众,相应的,依此类比可推断出其对方亦可能遍布各行各业的公司和个人形象,其中债务人为特定义务人,由此构成了完整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此基础上,相对应的债务人亦拥有自己独立的权益,他们肩负着实践其契约义务的重要责任,具体类型涵盖了独自应对债务的债务人、共同承担该债务的连带债务人、就债务按比例承担责任的不可分债务人以及负责债务履行保障的保证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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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7: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