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按份债权、按份债务有哪些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第517条对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的定义作了界定,即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依照该规定,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的标的都是可分的,标的不可分不能成立按份债权或者按份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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