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请问一下关于仓单可以转让给别人吗?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仓单可以转让给别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规定,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第九百一十条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八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第九百一十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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