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同意债转股的债权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律规定,制定债权股重整计划草案时,应与所有债权人进行协商,由债权人自行选择,不能在未经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强行要求债权人同意。如果存在违法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对债转股持反对意见的债权人,实践中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其诉求:一种是转让债权的方式,另外一种是转让股权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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