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于无因管理债务如何催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因管理人向对方请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
1、在进行管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管理。 2、明确请求范围。 一般说,管理人若妥善为他人管理事务,并且其管理在客观上又有利于被管理人,管理人可就下列费用提出请求: (1)请求清偿必要或有益的债务。 (2)请求赔偿因管理而造成的损失。 (3)请求偿还管理人为被管理人支出的必要或有益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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