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按份之债的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分之前成立的要件为: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 3、债的标的物可分; 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五百一十七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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