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有什么 |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有两方面: 
(1)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予以支付。 (2)债权人有权从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处直接受领所履行之债。 当然,上述债权人的权利以法院确认其代位权成立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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