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催告债权人申报的期限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催告债权人的方式有两种:即通知书和公告。对公司明知的债权人,用发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催告;对公司不明知的债权人,应当用公告的方式催告。通知书和第一次公告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发生,并在六十日内至少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逾期不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超过法定申报期限提出债权要求的,经清算组核实,只能就公司的剩余财产请求清偿。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19: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