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提起借款未偿还的法律诉讼时,原告方通常需要收集和提供以下相关证据资料:
首先是能够全面反映双方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的借款合同、借据或者欠条等书面凭据;
其次是具有权威性的转账记录、银行账户支付凭证等,以期证明原告确已按照约定交付了借款给被告方;
再次,双方关于此次借款事项的电话录音、即时聊天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据,同样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辅证手段。
若在借款过程中有证人在场并目睹整个事件经过,其所作的证人证言也可以被采纳验证。
总而言之,相关证据资料愈加丰富且充分,对原告方在诉讼中的优势地位便会越发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