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利息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是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行为中未能按约偿还债务时所涉及到的利息计算问题,往往需要依据借贷双方事先约定来进行。
若在借款协议中并无明确规定利息事宜,则通常被理解为无需支付任何利息。 然而,若双方已就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作出明确约定,那么便需依照该约定进行计算。 同样地,若对逾期还款所产生的利息有所约定,亦应按照约定执行; 如若未作具体约定,则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此项请求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是理所当然的。 另外,若既未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率,又未约定逾期利率,在此情况下,出借方仍可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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