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欠条超过三年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欠条约定偿还日期已逾过三年时间,那么就需对其是否已超出诉讼时效作出具体、深入的分析评估。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对于向人民法院主张并要求保护自身民事权益的案件之诉讼时效期限,普遍制定为三年。 然而,倘若出现下列几种特殊情况,则诉讼时效将被视为中断,进而得以重置、重新起算。 譬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 义务人表示愿意履行债务; 权利人发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等等。 若诉讼时效已超过三年,并且并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么债务人便有可能援引超过诉讼时效这一理由来进行抗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不会自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除非债务人明确提出抗辩。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可能赢得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