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异地起诉欠钱不还钱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并未就行使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场所作出明确约定,也没有达成其他的补充协议,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履行地应当以接受借款方所在地作为主要判断依据。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借款人即接受借款方与贷款人即提供借款方所在地不同,贷款人有权选择在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对借款人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其按时履行还款责任。 在此情境之下,贷款人可自由选择在借款人所在地或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贷款人决定在自身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该法院便被视为异地法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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