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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诉讼时效过了怎麽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借款合同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负有履行约定的义务之人有权对此进行抗辨,即意味着,倘若债权方声称此种期限已过,其有权拒绝履行还款责任。
然而,当在该诉讼时效期限的最后六个月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所列举的障碍情况出现时,使得债权人丧失了请求权的行驶能力,此时诉讼时效便会暂时停止。
比如来说,若债权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而无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停。
另外,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况,诉讼时效也会被打断。
比如,若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那么诉讼时效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
总的来说,若借款合同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已届满,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手段强行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责任。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出现了暂停或打断诉讼时效的情况,诉讼时效期限可以得到延长,债权人仍然有可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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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9:5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