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您在与亲友间发生了借贷关系且对方未能如期归还所欠款项,可依据中国《民法典》之相关章节进行处理。
首先,第六百七十五条明文规定,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对于还款期限并无明确列出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借款人得以任意时间清偿所欠款项;
而贷款方亦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催促借款人于合理的期限内回还款项。
倘若借款人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那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借款人必须依照约定或者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支付逾期罚息。
实践过程中,作为贷款方,应首先尝试与借款人协商,确认还款期限以及逾期罚息的支付事宜。
若借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便有权利依法向各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支付逾期罚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
若借款合同中另有特殊约定,亦可依循合同条款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