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诉欠钱不还的人有些什么证据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债权人对债务人拖欠借款不偿还提出的起诉,需要出示如下相应的有效证据:
首先,债权人需出具借款合同或者借据、欠条等书面文件,以明确债务关系的存在; 其次,债权人还需提供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电子数据,以证实款项实际支付的情况; 此外,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例如见证人或知情人士的陈述,可以进一步确认借款的真实性; 除此之外,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也不容忽视,比如电话录音、短信、邮件等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这些都能反映出债务催收以及还款协商的具体过程; 最后,如果双方在借款时已经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例如书面协议、口头约定的证据等等。 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确保其真实性,才能被法庭采纳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若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到足够的证据,则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因此,以上所述的各项证据均应提交至法院,并由法院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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