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给别人钱没写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未签订借据的前提下向他人出借资金,则可借助其他有效证据以证实该笔借款事实的确立。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提交转账明细、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以及涵盖视听资料及电子数据在内各类证据,以此作为借款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明材料。 倘若当事人因个人能力限制无法自行搜集上述证据,他们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人民法院会对当事人所提供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准确地认定案件事实。 因此,即便在无书面借据的情况下,只要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撑借款事实的存在,便有可能在法律层面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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