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拖欠有违约金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涉案双方有权自主设定违约金标准。
若在借款合同中为欠款行为事先拟订好违约金金额,则对应未履行债务职责的一方必须依约定金额支付。 倘若合同所预定的违约金数值无法涵盖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出调整,酌情上调违约金数额。 然而,若违约金高度失衡,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亦可依据具体情境相应下调违约金标准。 即便是设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在承担该项责任之后,依然负有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因此,借条中一旦对于拖延借款的责任确立了违约金约定,相关方应严格执行这项规定。 反之,如借款合同并无明文规定违约金或存在表述不够清晰、明确的情形,违约金是否设定及具体金额须视具体状况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判定结果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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