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女友说借了2万块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的前任女友宣称为满足资金需求而向您借取了两万元整,然而却未能按照双方既定约定如期偿还此笔款项,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相关条款之第六百七十五条与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您有权依法向其追索欠款本金,同时要求其承担逾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若对方拒绝作出满意的应对,您可选择诉诸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生效判决,判决其必须归还该笔欠款并补偿逾期付款所需支付的利息。 在此过程中,为支持主张成立,您须提交诸如借款合同、往来银行汇款凭证等确实可靠之证据,以证实借贷关系以及实际借款金额的存在。 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则您可依约行使权利; 反之,若合同中并无此类规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您仍有权利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全额偿还借款。 若对方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您便有权要求其支付逾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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