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怎么欠钱不还会被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双方中,倘若借款人未能如约履行其偿债义务时,出贷方(原告)便与借款人(被告)构成了极为密切的利益相关性。
在此前提下,出贷方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借款人履行其所拖欠的债务。 对于这一类诉讼请求,应该制定明确的目标,其中应涵盖对本金以及利息等总还款额的具体要求,并提供详细的事实依据及合理的解释说明。 若借款合同之中已明确列明还款期限及其可能产生的违约责任,那么出贷方可根据这些条款作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贷方则可向人民法院递交包含借款合同、资金往来记录、催收通知等在内的起诉书,以此来证实借款事实的真实性以及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待人民法院对上述起诉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后,若认定该案件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将会依法予以立案受理并展开审理工作。 因此,欠债不还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民事纠纷,出贷方有权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所拖欠的债务。 若借款人仍拒绝偿还,出贷方则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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