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在哪个法院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诉讼,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请求权交付或合同执行地的人民法院作为被告所属的有权管辖机构。
倘若涉及到的借贷合同已明文揭示了合同执行地的具体内容,那么便遵循该约定所指定的司法机关,以此作为审判的管辖法院; 若并无设定或设定模糊不清、且在事后也未能缔结相应的阐释协议,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根据该法案的精神,将合同执行地确定为接收货币一方所在之地。 因此,借款合同可提交至被告的常住地或是借款人(即接收货币一方)的实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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