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里来的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面临来自乡村朋友借出之款项未能如约偿还之困境,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置。
首先,依据该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之规定,倘借款期限已作明确约定,贷款人务必依照约定日程全额返还所借款项。 反之,倘若借款期限并无明确约定或仅有模糊表述,且无法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予以明确,则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而借款人亦可被贷款人催促于合理期限内完成还款。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偿还借款,根据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按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实践操作中,首先应尝试与借款人进行有效沟通,敦促其严格遵守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若借款人仍坚持拒绝还款,可向其发送正式催款通知书,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尽快偿清欠款。 若借款人依然我行我素,拒不还款,贷款人便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借款人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贷款人需提供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催款通知书等关键证据,以充分证实借款事实及其违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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