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给朋友没写借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方欠另一方金钱款项并且未签署书面借据,在此种情况下,诉讼的一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来证实自身的主张。
尽管缺乏书面借据,但一方仍然拥有获取其他类型证据的可能性,这包括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录像等等,这些都有助于证实债务关系的确立。 倘若当事人无法独立搜集到这些证据信息,他们有权要求并获得人民法院的帮助进行收集。 而人民法院则将会全方位且客观地审查与检验各方面提供的证据材料,以此确定事实真相究竟如何。 因此,即便缺少书面借据,只要一方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来佐证债务关系,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对其主张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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