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蓄意拒绝偿还贷款,那么放贷方可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实施执行令状。
一经法院裁定或达成和解协议,要求借款方履行还款责任,则借款方必须严格遵守。
如若借款方仍拒不履行,放贷方便可再次申请执行。
在执行程序进行期间,若借款方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当地司法机构有权对借款方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等措施。
然而,这些措施的实施范围不应超过借款方应承担的债务总额。
总而言之,若借款方蓄意拒绝偿还贷款,放贷方可依法向当地司法机构申请实施执行令状,并请求司法机构采取必要措施以强制借款方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