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官司只看借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借贷纠纷的诉讼案件中,借条无疑是最关键的证据之一,它能够明确地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
然而,我们需要明白,证据并不仅仅局限于书面材料(例如借条),还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实物证据、音像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等等。 为了保证证据的有效性,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方能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在这个过程中,当事人对于自身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若无法自行搜集到所需证据,则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查取证。 因此,在处理借贷纠纷的诉讼案件时,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借条这一单一证据,而应该全方位地审查所有相关证据,以确保案件事实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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