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假如双方并未对借款期间做出任何界定或者表述过于模糊无法明确界定,在此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利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合理期限之内尽快偿还所欠款项。
然而鉴于您给出的情况描述,即朋友已经拖欠两年未归还借款,这很可能构成了逾期还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当借款人未能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欠款时,理应按照约定要求或参照相应的国家法规规定,承担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
因此,建议您先尝试与朋友进行有效的沟通,寻求其能在协商好的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若对方仍坚持不予还款或者继续拖欠的话,您可以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益,例如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归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等法律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视情裁决是否参照并实行上述法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