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不存在书面借款协议或者借据的情况下,借款人仍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贷款方追讨欠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民事纠纷中涉及到自己权益的主张,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尽管借条作为借贷关系中的重要凭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借款行为都会签订书面协议或借据。
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第三方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资料等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
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上述证据,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条,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存在,便依然具备在法律层面上要求对方偿还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