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不还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不存在书面借款协议或者借据的情况下,借款人仍然有权通过法律程序向贷款方追讨欠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民事纠纷中涉及到自己权益的主张,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尽管借条作为借贷关系中的重要凭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借款行为都会签订书面协议或借据。 在此种情形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其他形式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第三方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资料等等,以证明借款事实确实发生过。 若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当事人无法自行搜集上述证据,则可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因此,即便没有书面借条,只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且确凿的证据,足以证明借款事实的确存在,便依然具备在法律层面上要求对方偿还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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