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尊夫作为借款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未遵循约定之期限进行还款,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您有权请求其于合理期限内履行偿还款项之义务。
若此人未按期归还欠款,则参照该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他应按照签署之约定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逾期之利息。
在实务操作中,您可先行与尊夫进行沟通,敦促其依约偿还借款。
若此种方式未能奏效,您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尊夫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提交借款合同或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以及借款期限约定的相关证据。
倘若法院裁定尊夫须偿还借款及支付逾期利息,而他仍拒不履行裁判结果,您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