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借条违约金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有权自主协商约定违约金的金额,但是此约定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超过给对方所造成损失的上限,否则此项约定将无法得到法律认可。
同时,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产生的经济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将有权利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出了实际损失的范围,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也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进行适度的削减。 因此,在借款协议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但这一数额必须是公平合理的,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如若借款协议中的违约金设定不合理,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对此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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