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金借条打官司怎么打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现金借据纠纷的司法诉讼中,作为原告方,您需要向法庭提交借据这一关键性的书面证据,以便清晰地展现出您所声称的借款实际发生及其具体数额。
然而,若被告对此予以否认,那么您就需要进一步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见证人证词以及电话录音等多元化的辅助性证据,以此来证实借款行为确实存在。 倘若您无法提供这些必要的证据,或者所提供的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借款事实的真实性,那么您将面临着可能承受不利法律后果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的证据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查证核实,才能够被视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同时,当事人对于自身提出的主张,负有提供相应证据加以支持的义务。 如果您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那么法院很可能会做出对您不利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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