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没写家庭地址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款合同须以书面的形式订立,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自然人间因自愿协商达成共识而达成的借贷协议,可以允许其排除使用书面合同的要求。
就借款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而言,借条便是其常见且重要的载体之一,通常需涵盖款项的种类、货币种类、用途、金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关键性内容。 然而,家庭住址并非借款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只有当双方向此进行特别约定或法律对此有所强制性要求时,才需要将家庭地址纳入合同条款中。 因此,若借条并未载明借款人的家庭住址,这并不违反现行的法律规定,只要其他合同条款完备且双方对于各项事宜的约定清晰明确,该借条便可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