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借了一百块钱不还会有法律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贷关系中,贷款人有依照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足额赎回借款义务。
若您未能依约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履约还款,则依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的相关法条要求,您必须按照原先的协议或参考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支付逾期产生的利息费用。 因此,即使是只借用了区区百元金额而未能如期归还,您也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偿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逾期所产生的利息等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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