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哥借了几千块钱不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合同已作出明确约定还款期限者,借款人应严格遵循该期限偿还借款。
若借款合同未就还款期限作出具体规定,或其约定模糊不清,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仍无法确认还款期限者,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而贷款方则有权催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在您所描述的情境下,假设亲哥哥向您借取数千元资金,若借款合同已明确约定还款期限,那么亲哥哥理应依照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 反之,若借款合同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之规定仍无法确认还款期限者,您有权催促亲哥哥在合理期限内归还借款。 若亲哥哥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亲哥哥归还借款。 在此过程中,您需提供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催收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借贷关系及催收过程。 总言之,您有权要求亲哥哥归还借款,如遇困难,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逾期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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