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女借钱有借条不还可以告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债权乃是基于诸如合同等合法协议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权益。
作为权利所有者,债权人得以向有债务清偿义务的另一方主张进行特定行为或拒绝此行为。 在现实情况中,诸如子女借款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之事,通常会被视作建立在诚信合作基础上的一种合同行动,从而形成明确的债款债权关系。 若子女未按借据所记载的约定期限如数偿还欠款,作为债权拥有者,出借方享有要求借款人履约清偿债务的合法权力。 在此情况下,出借方可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范,根据其持有之借据以及相关法理,申请法院判令借款人即子女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综上所述,若出现子女借款后逾期未偿还情形,出借人可依法依规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迫使子女履行还款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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