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未能按事先约定之期限缴纳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借款人有义务依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若借款期限不足一年,则应于偿还借款之时一并支付利息;
若借款期限超过一年,则应在每年期满之际支付利息,对于剩余期间不足一年者,亦应于偿还借款之时一并支付。
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须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因此,如遇他人借款后拒付利息之情况,可依循上述法律条款,请求借款人支付约定利息或逾期利息。
若借款人仍拒绝支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及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