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借款方未能按约偿还借款并已搬离原居所所在地,出借方可向借款人(被告)的居所所在地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请求。
倘若此地区并非借款人的常住地点,出借人可向其居于常住地区域内的基层人民法院发起诉讼。
倘若借款人为公司、企业等法定团体之成员,则出借人有权向该法定团体的注册办公场所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若案件牵涉到多名被告,且各被告的居所或常驻地点分别位于不同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范围之内,则上述各个基层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司法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出借人应当慎重考虑,选择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以便有效地追索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