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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被骗为理由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有一方以受到欺诈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若是因第三者实施欺诈行为使得另一方在没有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形下签订了借款协议,而且对方清楚或者理当察觉到该欺诈行为,受到欺诈的那一方(即借款人)便拥有权利请求法庭或者仲裁机关废止这份借款协议。
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借款人需尽力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行为以及对方知晓或理应察觉到这一行径。
若法庭或仲裁机关确定欺诈行为确实存在,且对方确实明了或应该明白这个事实,则借款协议有权被宣布无效,容许借款人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然而,若对方并不知情或无从得知欺诈行为,那么借款协议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借款人必须按照协议条款如期偿还借款。
若借款人坚信自己是因为受骗才签署借款协议,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并可向法庭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废止借款协议。
与此同时,借款人还可以寻求法律专家的协助,以便更为高效地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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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3 4: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