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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条上可以约定诉讼地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当诉讼双方就合同或者其他相关财产权益发生争端时,他们有权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这些法院可以是被告的居住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签署地以及原告的居所地,甚至是标的物所在的法院。
由此可见,对于欠条这样涉及债务纠纷问题的案件来说,当事人们同样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来明确诉讼的地点,只要这个约定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即可。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欠条上的文本内容是完全可以用来约定诉讼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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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1: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