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没写欠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纠纷中,被告对于自身所提出之诉求,负有举证之责。
若被告未能出具书面欠条,而原告却坚信被告确有欠款未还,则原告可通过多种途径加以佐证。 此类证据形式多样,可以是银行转账记录、见证人的证词、录音录像资料、电子邮件、短信短息、微信聊天记录等各类电子数据,以及能直接反映债务关系存在的各类文件或物品。 若原告因某些客观因素导致无法亲自收集上述证据,亦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出面进行调查与搜集。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秉持全面性的原则和客观性的态度,仔细审查并核实原告所提交的全部证据,以便最终确认债务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因此,即便缺乏书面欠条,只要原告能够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债务关系的存在,其仍有可能在法律层面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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