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处理民事诉讼案情时,倘若欠条上仅仅标注了欠债者姓名,而欠款具体金额却未得以注明,这极有可能导致证据不足以支撑案件审理所需的事实依据。
依照法律规定,证据应经查证属实后,方能被采纳为支撑判案基础的依据。
在实际情况下,若欠条未能清晰列出欠款具体数目,则可能需借助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欠款的确切金额,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词以及当事人的陈述等等。
然而,若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欠款金额,那么法院很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确定具体的欠款数额。
因此,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若欠条仅列有欠债者姓名,而欠款具体金额未予注明,则可能需要补充其他相关证据来证实欠款的具体数额,否则将可能对案件的审判结果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