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办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个人借贷行为无法执行还款支付的困境时,即便并未书面签署正式的借款协议(即“借条”),依然存在多种途径得以证实借款实际发生的客观事实。
司法实践中要求诉讼中的双方都承担起为自身主张提供充足证据的义务。 若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自行搜集到足够的证据,那么人民法院将采取必要措施进行调查取证。 在无书面借款凭证的情况下,以下几种证据形式可供参考:首先,借款人和金融机构间达成的口头协议亦可作为佐证借款事实产生的有效证据; 其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信息、邮局流水等可以直观反映资金流动状况的书证材料; 再者,电子数据同样具备充分的法律认可度,例如短信、微信聊天内容以及电子邮件等能够明确显示借款真实情况及借款总金额。 此外,如果能够找到知情并目睹借款过程的第三人提供相关证言,也能起到辅助证明借款事实的作用。 若是以上所述的证据仍旧难以认定借款实际发生,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展开更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例如调阅银行流水账单、获取第三方证人证词等,以便对各类证据进行全方位、客观公正的核查考证。 假如经过审查,各类证据足以体现借款实际发生且充足,即便没有切实可用的书面借款凭证,仍有可能依法追偿受到侵害的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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